14日,山东省禹城市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吉林、刘兰英、张丙故意伤害、虐待被害人方洋洋案宣判。张吉林、刘兰英以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6年,张丙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,缓刑3年。2017年1月,方洋洋与张丙结婚后,与公婆张吉林、刘兰英共同生活。因方洋洋未生育,引婆家不满,自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,3人采取殴打身体、冻饿罚站等方式,致方洋洋重度营养不良,身体虚弱,全身多处冻伤。2019年1月31日,方洋洋被公婆殴打四次。当晚,刘兰英、张丙发现方洋洋呼叫无应答后拨打“120”,医生到达后确认方洋洋已死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