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告人贺某为了筹集赌资,竟然在微信里冒充女性骗取他人财物。近日,繁峙县法院依法审结了该起案件,被告人贺某因犯诈骗罪受到法律严惩。
2018年4月份,被告人贺某为了筹集赌资,便想到在微信里冒充女性骗取他人财物。5月1日,被害人康某使用名为“大海”的微信号搜索附近好友时将被告人贺某名为“遇见”的微信号加为好友。被告人贺某在微信里和康某聊天并谎称自己叫“杨梅”,已经离异,单身的康某遂对其产生好感。二人在微信里交流并熟识后,被告人贺某谎称自己母亲住院并在医院照顾病人。为了取得康某的信任,从网上搜索照顾老人的图片发送到朋友圈,康某对此深信不疑。之后,被告人贺某以母亲住院费用紧张等名义向康某借钱,康某通过微信共计转账21680元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:被告人贺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确已构成诈骗罪,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。鉴于被告人家属代为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,取得谅解,且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态度较好,可酌情从轻处罚。随案移送的手机两部,系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工具,依法予以没收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贺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。